我市九部作品获省“五个一工程”奖
昨日从市委宣传部获悉,在10月23日于沈阳召开的省第十二届精神文明建设“五个一工程”表彰大会上,我市共有9部作品获全省精神文明建设“五个一工程”奖,其中4部获优秀作品奖,分别是电影《守望者》、电视剧《钢铁年代》、歌曲《你的目光我最懂》、电视动画片《侠义小青天》;5部获入选作品奖,分别是话剧《民意如天》、电视剧《我的娜塔莎》、电视动画片《云朵宝贝》、歌曲《报答祖国》、文艺类图书《萤火虫儿童校园亲情小说》;中共大连市委宣传部再次荣获省第十二届精神文明建设“五个一工程”组织工作奖。
由中宣部组织的精神文明建设“五个一工程”奖评选,自1991年起,至今已经连续评选十二届,从第十届开始,评奖工作由每年一届改为每三年评选一次。在遵循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“五个一工程”评奖宗旨和原则的基础上,各省也设立了精神文明建设“五个一工程”奖,推动了各省文艺精品力作的创作生产。本届辽宁省“五个一工程”奖评选的作品,是2009-2011年间创作生产的电影、电视动画片、电视剧、戏剧、歌曲、广播剧和文艺类图书7大艺术门类的优秀文艺作品。市委宣传部在作品征集过程中,共收到由各区市县委宣传部、市直文化宣传系统经初评选送上来的20家单位申报的52部不同题材、不同表现形式的文艺作品。市委宣传部在专家严格筛选的基础上,按要求向省委宣传部报送了23件作品,代表大连参加第十二届精神文明建设“五个一工程”评奖。
我市本次获奖作品,以不同的审美方式,反映了大连近三年来文艺精品力作创作生产的水平。这些获奖作品在主题立意上,积极传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时代的主旋律;在形象塑造上,更关注普通人的命运;在艺术表现上,风格各异,具有多元化的审美特点,以求满足不同观众的多种需求;在创作追求上,则更多注重本土原创,力求打造城市文化品牌。
——我市九部作品获省“五个一工程”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