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连将对部分农村籍退役兵发放生活补助
按照民政部的部署,我市将对1954年11月以后入伍,年龄在60周岁以上(含60周岁)、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,自2011年8月1日起发给老年生活补助,目前落实这项政策的普查工作已经全面展开。
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范围是: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、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。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役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。考虑到明年新增人员落实政策,这次普查的年龄为195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。
符合条件的人员需要准备的材料有:退伍证、入伍登记表、退伍登记表、身份证、户口簿、立功受奖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、一寸近期免冠照片(3张);退伍时为农村籍,现为非农业户口的退役士兵,还需提供不享受退休金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的相关证明材料。普查登记时间为8月25日至9月5日,登记地点为户籍所在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。符合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将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(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)、每人每月发给10元老年生活补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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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—大连将对部分农村籍退役兵发放生活补助